一、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受理机构:河北工业大学
机构代码:10080
申请时间:1月1日-5月15日
二、资助类别、专业及授课语言
1.资助类别:本科生
2.资助专业:工商管理专业
3.授课语言:汉语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应该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3.语言要求:申请人应达到HSK4级210分以上水平。
四、申请流程
1.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2.登录“河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s://hebut.17gz.org/member/login.do),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提交申请前办理护照的申请人,经受理机构允许后,可提交包含本人“英文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等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人须提供HSK成绩报告(HSK成绩报告有效期为两年)。
6.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用中文书写,不少于200字;
7.《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六、奖学金
1.免学费,免住宿费(不允许校外住宿)
2.生活费2,500 元人民币/月
3.综合医疗保险费
七、录取及通知
1.河北工业大学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录取人选;
2.拟录取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学习;
3.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对于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奖学金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仅为其保留一所学校的奖学金资格;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6月30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回录取院校,由河北工业大学转交学生本人;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7.因国境不开放不能到校学习者,学校将安排线上教学。
八、其他
由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名额有限,我校鼓励未获得该奖学金的申请人申请河北省政府-河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联合奖学金。
1. 收费标准:
报名费:600元
学费:14000元/学年
住宿费:600元/床/月,水费、电费学生自理。
2.奖学金内容:
一等奖学金:免交全额学费,提供免费校内住宿(四人间)
二等奖学金:免交一半学费,提供免费校内住宿(四人间)
注:
①免费提供住宿仅限规定房型,如需升级为双人间或单人间,按新房型原价支付住宿费,原免费提供住宿部分不得抵扣新房型费用。不允许校外住宿。
②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留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其第一学年奖学金的等次及资格。自第二学年起,留学生需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由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根据其前一学年的表现评审其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资格,对存在违规违纪等行为者,学校依据《河北省政府-河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联合奖学金管理办法》暂停或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086-22-60204036
E-mail:2013064@hebut.edu.cn
地 址:中国 天津 红桥区光荣道8号第七教学楼1216室,300130